本人范燕琼,女,身份证号:352101196012062323,住福州市仓山区金建小区19楼403,电话号码:18059010079
要求事项:
1、依法追究福建省立医院心血管外科主任医师陈群故意杀人罪;
2、依法追究福建省立医院院长朱鹏立包庇罪与共同犯罪;
3、依法追究福建省立医院2015年6月24日范燕琼彩超师包庇罪。
重要提示:
一根支架植入人体内,医生可获得40%暴利回扣,这是该行业公开秘密。2015年6月15日本人因左腰疼,被福建省立医院主任医师陈群要求入院,次日右肾被陈群医生强行植入支架,当天右肾在体内爆炸,血红蛋白从136g/L速降至68g/L,血压低至96/43mmHg,呕吐不止,几乎一半的血液在腹腔中蔓延。第一份彩超报告显示:右肾没有正常回声,呈糊状;第二份彩超至今不肯出报告(许多病历都被伪造、篡改),正当每分每秒都将发生休克死亡的紧急关头,陈群医生不是对我实施救治,而是“急查”彩超后将我强制出院。此后多份彩超报告显示:右肾未探及。这一系列过程,陈群医生从严重医疗事故演变为故意杀人,医德丧尽!天良丧尽!必须严惩!
案情经过:
2015年6月15日,本人因左腰疼,被福建省立医院心血管外科主任医师陈群要求入院,在没有与本人及其家属签手术同意书、甚至几乎没做必要检查的情况下,仅入院一天,即6月16日,以“检查”为名,强行在我侧枝循环建立良好的右肾植入支架,造成我右肾在体内爆炸,当麻醉剂消失后,疼痛的死去活来,且不断呕吐,哪怕只是喝口白开水,也会吐个精光,为此,只要还有一口说话的力气,我都在拼命的哀求医生:“快快让我安乐死……快快给我安乐死……快快给我安乐死……”生命变得毫无尊严,值班医生就把我身份证拿去,说是便于取“吗啡”之用,不断给我注射吗啡……
支架植入第二天,即2015年6月17日,彩超报告显示:我的右肾体积一夜之间从原来的82mm x 36mm猛增至130mm x 63mm,且回声紊乱,轮廓欠清,内部回声高低不等,未见正常实质回声,呈糊状分布……2015年6月24日,陈群医生突然来到病房,慌慌张张地把奄奄一息的我紧急运往彩超室,将原定于2015年6月26日做的彩超,提前2天。这份彩超至今没有报告。隔天后即2015年6月26日,一直处于疼痛不堪而又呼吸困难的我被强行出院。后来得知:我的血红蛋白被植入支架后,从136g/L突降到68g/L,血压低至96/43mmHg,经过输血后的6月24日血红蛋白仍然只有68g/L,这说明呈糊状后的右肾已经破坏的一塌糊涂,且仍在不断大出血,血液流满腹腔,每分每秒都有可能发生休克死亡,但就在这种生死攸关的危急时刻,陈群医生竟然将我紧急出院,残忍至极!
奇迹般活下来后,我的左腰疼痛不仅丝毫没有减轻,还增加了右腰疼痛,肌酐从原来的65umol/l猛升至140umol/l,肾小球滤过率仅为49.8ml/min,不足成人的一半!每天还要服用原本不必服用的阿司匹林、百令胶囊等大量药物,终生服药!经多次彩超发现:右肾未探及,而这一每时每刻都在隐隐作痛的“未探及”异物,随时都可能爆发炎症,也随时都可能掉入腹腔等各处,总之将随时危及我的整个生命,比被摘除一个肾脏还要悲惨,无异于一颗定时炸弹,使苟延残喘的我惶惶不可终日!
综上所述:
福建省立医院陈群医生为了获得40%支架暴利回扣,不惜拿他人生命做高额医疗器械买卖,对入院仅一天的我就迫不及待植入支架,以故意损害他人健康来为自己牟取暴利,事故发生后又进行大量的伪造、篡改病历,甚至拒绝出示彩超报告,医德彻底丧尽,其行为,根本不是为了治疗,而是为了迅速贩卖高额支架,造成重大的不可逆转的人身伤害后,其作为一名心血管主任医师,明知血红蛋白从136g/L急速下降至68g/L,血压低至96/43mmHg,分分秒秒都会发生休克死亡,但陈群医生不是想办法救治我,而是“急查”彩超后将命悬一线的我快速抛出院外去死,其行为从严重医疗事故演变为故意杀人;朱鹏立院长作为福建省立医院最高长官、心血管专家,明知贩卖高额医疗器械造成严重后果,却不加以补救,而是肆无忌惮的逃避责任,包庇涉事医生,甚至案情败露后仍让陈群医生每天继续贩卖高额支架(注:陈群医生广告词:年介入500多台!扣除节假日与每星期2天的总部与金山南院分院的门诊时间,每日至少植入3个支架)其行为涉嫌包庇罪并参与医生共同违法犯罪,应当严肃查处该院大量贩卖高额医疗器械的反人性罪行,没收其40%贩卖医疗器械的暴利回扣;彩超师作为范燕琼2015年6月24日的彩超检查医生,明知范燕琼右肾被破坏且在大量出血,蔓延整个腹腔,随时都将丧命,但却隐瞒实情,不予制作彩超报告,也不上报有关部门,或告知当事人及其家属,甚至不输入医院电子病案库,视他人生命如草芥,放任陈群医生故意杀人,其行为涉嫌包庇罪。
以上案情经过句句属实,要求立案查处,还我公道!
范燕琼
2019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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