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接起电话:“密云法院的李法官,你那个租赁纠纷的案子到我手上了,我给被告打电话,他说是派出所不让把房子租给你,怎么回事啊……”。我:“我也不知道……”
回顾:2019年6月份我租的房子,签好合同第二天搬进去部分东西后,接到房东电话说跟上一个租户没有交接完,希望我配合一下先把东西搬出去几天,过几天再入住,我不想让房东太为难就把大部分东西搬出去,过两天发现房子被换锁了窗帘紧拉,再过几天不知什么人住进去了……
直到12月房东也没有把剩余的物品及房租等费用退给我……
我成了原告,把房东起诉到密云法院。
2019年12月14日9点我见到李法官,问李法官被告真的说派出所不让把房子租给我吗?李法官答:被告电话里是跟我这么说的,一会他不说你也别问。9点半左右李法官接个电话后,出去十几分钟和被告一起回来。李法官给我们调解,我叙述了一下租房的过程……。李法官问被告我说的有什么异议吗?被告答:这个过程没有什么异议,只是仅收到一个月租房押金、电费、不承认收到半年房租费等其他费用。我出示了视频证据。法官和被告私下交流后,被告承认收到我的半年房租等其他所有费用,只要我签字同意调解当场就可以把我给房东的钱都退给我。我被这瞬间颠来倒去情景弄蒙了,我怕再有什么坑就拒绝了,要求开庭审理……
12月18日,李法官急匆匆的打电话让我到法院,我到了法院,李法官说案件要转到另一个法官手里,他和另一个法官沟通过了,被告出租的房屋没有登记备案,因我是外地户口,法院会认定我与被告签的房屋租凭合同无效……被告只能返还我交的所有费用,但我的物品因为没有证据,法院无法支持……别跟我讲法律,那些法律我倒背如流,要是同意调解被告马上来把费用都给你……我再一次要求开庭审理。
到现在法院还没让我交诉讼费呢……
这是闹的什么妖啊……
2019年12月18日
Post a Comment